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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草新规范 过期食品销毁须在超市备案
Foryouz.com为你   2007-12-07 20:55:39 作者: 来源:北京商报 文字大小:[][][]
过期食品或下落不明,或被重新包装上市,这些都是近年来超市自制食品令人难以放心的根源,今后,消费者在超市购买现场加工食品将会得到保障。
  昨日,记者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,由该协会起草的《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》近日已完成反馈意见收集,正式颁布后将对超市现场加工食品予以约束。
 
  为规范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的生产经营,加强超市方面自律,以保障消费者权益,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受商务部和国家标准委的委托,于去年底即着手开始准备行业标准《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》的起草。《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经营规范》将填补我国零售企业现场加工食品的监管空白。
  针对超市现场加工食品和销售存在的一些问题,起草人之一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相关人员介绍,该规范征求意见稿中针对目前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,要求超市经营食品的租赁柜台、联营柜台,应实施超市自身管理的相同标准;现场加工的食品超过预设保质期后,应及时销毁;经营者不得更改保质期,过期食品的销毁应当在超市内部有记录的情况下进行等一系列规定。
  参与起草的物美集团质量总监杨晓燕表示,目前,由于市场需求增加,超市现场加工食品的经营面积、种类逐渐扩大,“客观地讲,商业经营是超市管理方的强项,但对现场加工食品管理却相对缺乏经验,”杨晓燕说,目前超市经营现场食品加工的多是食品加工企业和少数餐饮企业,还有部分超市内的柜台出租给经营风味小吃的个人经营,如山西肉夹馍、四川拌菜、兰州拉面等。所以,在业态管理上比较复杂,同时,在监管标准上也一直是空缺,缺乏管理依据。
  杨晓燕介绍,该规定的制定和今后的实行,是超市满足顾客对食品安全需求的基础,超市经营管理方可以通过该规定严格要求从业人员,并规范操作行为。
 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表示,该规定目前已经完成了前期的起草和反馈意见的收集工作,接下来将形成标准稿提交行业专家进行研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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